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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 发布时间: 2020-01-07

海南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

2020-01-07 11:24:22    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黄龙

文章来源:http://www.zrzyb.net/yaowen/20200107_121878.shtml

2019年12月30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四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提出推进全省“联合测绘”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此举对打破部门壁垒,避免重复测绘,切实解决建设项目测绘耗时长、成果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海南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在行政审批中的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多项测绘业务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绘项目,减少项目业主单位委托次数,共用基础测绘成果。应合并的测绘项目包括统一工程建设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流程中涉及的土地测绘、规划测绘、绿地测绘、人防测绘、消防测绘、房产测绘等。

《意见》要求,统一“联合测绘”技术标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统一开放市场,海南省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人防等主管部门应清理、取消测绘市场和测绘成果的行业性保护政策,对符合法定要求的测绘服务和测绘成果一律平等对待。统一准入条件,测绘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行政许可机关颁发的与“联合测绘”工作内容相对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许可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独立承揽或联合承揽“联合测绘”业务。加快“联合测绘”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类测绘数据的及时交换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