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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这个“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道路上,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共享?
答案,只有两个字“人民”。
同时,更不能忘了“农民”。
目前,我国现有的5亿农村人口大部分居住在县域内的乡村地区,还有2.7亿左右的人居住在县城或县级市城区,但农村还有一亩三分地和宅基地,这些人我们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的来说,“户籍人口”的农民仍有7.7亿人。
这7.7亿人口面临一个大趋势,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乡村建设,继续推进共同富裕,更纠结与社会资本下乡,会不会侵占自己家的一亩三地和宅基地,形成一股剥夺农民权益的势力,为此而担忧。
更有甚者,一些伪“专家”图口舌之快,博眼球、赚流量,抨击社会资本下乡,给社会资本下乡泼凉水,还嘴上念叨着有人否定“市场经济”,自己却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绊子。
如果,不搞乡村振兴,没有共同富裕,社会就会出现两极分化、阶层固化,更别说达成共识了,矛盾越来越突出,更别提社会稳定了,还谈什么市场经济发展呢。
如何区分,社会资本下乡的“善与恶”?
社会资本下乡的目的,肯定是寻找战略机遇期,配合国家大政方针,追逐利润、获得回报,完成既定的使命,这个毋庸置疑。但是,往往会走出两条截然不同的发展之路,最终命运也千差万别,这就不能规避,社会资本下乡的”善与恶”。
1.社会资本下乡向“善”。从乡村发展角度来说,扩大投资离不开社会资本,多数都是一些有“家国情怀”的企业家或乡贤,投资开发具有社会属性的项目,知恩图报,懂得分享,谋求共赢。同时,他们背后,还有一些常年深入基层、上山下乡调研、考察的乡土经济学家或三农经济学家,给与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上把脉定位,走出乡村振兴发展的 “精、专、特”,还能享受补贴或政策优惠,项目落地注重合作共赢,把产业收益更多留在乡村,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带动农村同步发展、农民同步进步,求得永续发展。这个时代,需要更多乡土经济学家或三农经济学家,建言献策,经济发展需要接地气、惠民生、能永续、扎民心。
2.社会资本下乡向“恶”。之所以向“恶”,是因为受一些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伪“专家”蛊惑、洗脑,毒害其深,这些人动辄上百万粉丝,每天妖言惑众,有种精神鸦片的味道,迷粉还乐不思蜀。某些社会资本下乡偏向“恶”的一面,资本逐利本质不变,讲究回报,善于剥削、压榨,一味地跑马圈地、圈而不种,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不遵循耕地红线,不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有些地方,破坏生态红线,搞大拆大建,围湖造景、砍树挖山,甚至破坏农村生态环境。
出现这种情况,近年来,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媒体都有报道,对政府来说,要设置好“红绿灯”,有序规范资本下乡,激活底层市场活力,尤其对社会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要实行上限控制、分级备案、审查审核、风险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监督。
以至于,某些人对社会资本下乡,泼冷水,说社会资本下乡都是奔着农民那点土地或宅基地去的,问题在于,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施行“三权分置”制度,所有权属于国有或村集体,社会资本下乡也只能从农民手里获得耕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还需支付必要费用,如果违规,成本会随之增加,政府随时会重新洗盘。某些地方,试点有偿退出资格权,必须遵守农民意愿,前提是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同时,对于某些进城落户的农民,要保障他们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土地闲置问题、宅基地闲置问题,其实质是生产要素和生活要素的无效配置,阻碍了乡村发展,必须激活沉睡的资源,让资源变资产,还有农业生产方式也得急于转变,农业规模化生产及适度规模化生产,因地而议,但也必须变革。
总之,对于社会资本下乡,必须向“善”,在土地紧缩的情况下,以最新的乡村土地管理政策为纲,在项目投资开发的实践过程中,合规落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不管投资开发任何项目,都要把“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理念一以贯之,求得共赢,也不能撇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逆时代潮流,还需牢记一句话:计利则计天下利,求名当求万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