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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主导”实施村庄规划!编制有了细化要求,精准把握五个方面

  • 发布时间: 2024-03-01

“农民主导”实施村庄规划!编制有了细化要求,精准把握五个方面

我国明确“农民主导”实施村庄规划?一个重要转折点来了?

过去五年,一些村庄规划实用性不强,不接地气,规划、规划,墙上一挂,就完事了,过度浪费消耗资源要素,甚至有些村民都没见过啥是该村的规划,劳民伤财,落得一地鸡毛。

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

这个《通知》,明确划定了三大“底线”,即:守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底线、守历史文化保护底线、守节约集约用地底线。

同时,还强调,我国明确村庄规划实施“农民主导”特征并坚持“多规合一”的改革方向。

这一改革,能否带来乡村建设大变局的到来?

过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的多方面问题,片面追求“全覆盖”、成果质量不高、实用性不强等等;还有个绊脚石困扰,乡村建设忽视了农民而搞规划,一帮搞城市规划的折腾乡村,政府主导性强,搞出来的规划就是为了应付上级,落地性不强,总之就是“不接地气”。

这次,要奔着解决最突出问题来的吗?

农民,啥时候自己说了算?

农民作为村庄的主人公,过去被忽视,现在又凸显出重要性,释放何种信号?

这个信号很明确,一个重要转折点来了,乡村建设迎来大变局,“农民主导”实施村庄规划时代来了。

乡村建设,从2000年起持续至今。从新世纪初“三农”问题的提出,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确立,再到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浙江实践,“美丽乡村”建设涌现各地,随之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布局,乡村建设成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乡村建设,也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基本保障,农民一定要成为参与者和受益者;否则,推进乡村振兴不就多此一举了吗?

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这是基本前提。

从这个视角出发,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政策,来解决农民“急难愁盼”的具体需求。

乡村建设,规划优先,为了让农民住的体面、生活的滋润、生产的高效,要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农民看得懂、好操作、能监督。

为此,这个《通知》提出,按照“发动农民参与+专业技术人员赋能+在地规划人才培养”思路,实施“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

尤其,在地规划人才培养,事关村庄规划成效,现在独当一面的干才成了稀缺资源,熟悉一方山水、一方风土人情,才能实事求是的编制出高质量村庄规划。

过去几年,村庄规划编制进度“齐步走”和成果深度“一刀切”,简单的定任务、赶进度和层层加码,走进了多个误区,以至于没有落地的可能性。请专人编制规划,怎么得也要花费几十万,村级新增债务随之而来,编制的规划还落不了地,只能墙上挂挂了。有些地方,这些债务都在账外运行,还有隐蔽性。

所以,在乡村振兴的上半场,必须走正道,走出彩,规划与建设,含糊不得,也得积极想办法引导农民全程参与。

无农不稳,以农民的需求为基准,关注点从农村本身转移到村民福祉上,以“人”为核心规划建设多元生产、生活、生态场景。

从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来看,明确提出: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可单独编制,也可以乡镇或若干村庄为单元编制,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通则式管理规定。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

言外之意,就是村庄规划,一定要“接地气”,既要注重面子提升硬实力,也不能忽视里子的软实力,彻底放弃,过去那些示范村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秀场思维,各地领导调研视察打卡完之后,没有可持续发展空间,只有粉饰的一派假象。

“农民主导”实施村庄规划,编制有了细化要求,精准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农民主导”实施村庄规划,一定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不搞大拆大建、不强迫农民“上楼”,搞“合村并居”大社区,尊重农民意愿搞规划,至关重要。

第二,村庄规划必须立足于地理空间、城乡区位、乡土传统、气候特点、历史渊源、地域文化、产业特点,实施“多规合一”。

第三、村庄规划一定要以“产业升级驱动”为切入点,还需要以乡村特色产业为突破口,根据不同的资源禀赋、城乡互动要素、科技成果转化来为乡村创造出新的产业升级引擎,解决乡村产业生态的自我循环,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更好地支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第四、在产业的规划布局上,需要在地规划人才通过敏锐的市场眼光和对政策的正确理解把握,要把准方向,就要多倾听农民意愿,了解透彻农民需求,便于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实现现代化之路;并不断将产业向横向、纵向延伸拓展,将种植产业、养殖产业、旅游产业、商贸产业等精准植入,有效构建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形成一个适合村庄可持续发展的“路线图”。

第五、在不突破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通过空间腾挪、规模留白等方式,引导人口、产业、资源向重点发展区域集中,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更好地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优势。

除了,以上五个方面,“农民主导”实施村庄规划,或将重塑乡村未来的发展空间。

未来的乡村建设,应该以“农民主导”,村集体经营为牵引力,核心是激活乡村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山、水、林、田、湖、草、冰、沙)、土地资源、农业资源这三大类的价值最大化,关键在于村庄规划的可持续,还要注重与自然生态的互动,进一步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生态经济”转向升级。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乡村建设,进一步完善整个村庄所提供的社会保障资源,让村庄成为农民能够退居缓冲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是高层的英明决策,战略性布局,毋庸置疑。

在当前的农村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一些村庄正在经历着变迁。根据相关数据和趋势,我们可以看到农村的变迁基本遵循着“一六三”的规律,即10%的村庄会进入城市或重镇,60%的村庄会空心化,而30%的村庄会成为中心村或小镇。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强调不能随意“拆并村庄”,不能搞“齐步走”、“一刀切”的模式,而是应该以农民为主导,实施村庄规划。这意味着农民的事情应该由农民自己来决定,政府部门在其中起到的是指引和辅助的作用。

虽然,政府强调了农民主导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政策的实施能够真正地促进农村的发展和进步。

我国在村庄规划方面,已经明确了“农民主导”的实施方针。这一方针的确定,意味着农民将成为村庄规划的主角,他们的意愿和需求将得到充分尊重和满足。为了确保这一方针的全面推进和落实,我们需要以立法为保障,为农民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持和保障。

然而,仅有立法保障并不足够。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层面,而应该通过实际行动来推动村庄的发展和振兴。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农民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规划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确保规划符合他们的实际需求和利益;加强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产业的转型升级,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等。

同时,我们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规划的实施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这包括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总之,我国在村庄规划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落实和推进。只有以立法为保障,全面推进落实,才能真正实现“农民主导”的村庄规划目标,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