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1770亿助力乡村振兴,五个不能使用情况?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使用时存在明确的限制,以下是一些不能使用的情况:
情况一、与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
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的购置支出等。
情况二、楼堂馆所建设: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这是为了避免资金的浪费和滥用,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乡村振兴的实质性项目中。
情况三、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补助资金不能用于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这是为了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资金被用于个人或单位的非生产性支出。
情况四、偿还债务和垫资:
补助资金同样不能用于偿还债务或垫资。这是为了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避免资金被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或填补财务漏洞。
情况五、其他违规使用:
除了上述明确禁止的支出外,补助资金还不能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使用。例如,不得用于违法违纪活动、不得用于虚假项目或夸大项目规模以套取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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