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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颖:应设立铀资源国家规划矿区

  • 发布时间: 2017-03-13

2017-03-13 09:39:57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于德福 单广宁
 
我国北方盆地是战略性矿产资源——砂岩型铀矿的主产地,在同一剖面自上而下往往还赋存有煤、石油、天然气等多种矿产。如何做到所有矿产全部有效回收呢?全国政协委员、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院长李子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将这些盆地重点铀成矿区明确为铀资源的国家规划矿区,在摸清资源家底、优先开发铀资源的基础上,研究叠置资源开发顺序的相关政策措施。
李子颖说, 2000年以来,我国北方盆地的砂岩型铀矿找矿相继取得重大突破,在伊犁、吐哈、鄂尔多斯、二连、松辽和巴音戈壁6个地区先后落实多个万吨级的铀矿资源基地,不但重塑了铀矿勘查开发的新格局,而且使大型及以上规模矿床的资源量接近铀矿资源总量的60%,其中近一半为地浸砂岩型铀矿,为地浸开发奠定了资源基础。
李子颖强调,砂岩型铀矿在开发中具有可原地浸出、开采时对环境破坏小、能快速形成产能等优势,在保障我国铀资源战略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但在这些北方多能源盆地内,铀矿与煤炭、油气资源空间叠置严重,矿业权设置情况复杂,严重制约了铀资源的勘查和开发利用。对此,李子颖认为,可以借鉴设立煤炭、稀土和铁矿等矿产资源国家规划矿区的成熟经验,通过国家宏观层面的政策调控协调好。
他介绍,2004年9月,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设立首批煤炭规划矿区的公告》,随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家规划矿区内矿权管理的通知》《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等多个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2011年初,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设立首批稀土矿产国家规划矿区的公告》和《关于设立首批铁矿国家规划矿区的公告》,对离子型稀土和铁矿资源进行保护和合理开发。
“通过采取加强矿业权管理等措施,上述煤炭、稀土、铁矿等矿产资源国家规划矿区的设立,在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规模和结构,以及促进找矿突破和矿产资源稳定供应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李子颖认为,要在北方多能源盆地中实现兼顾多种矿产的有效开发,这些成熟的经验完全可以借鉴。
到底该如何借鉴呢?李子颖根据我国铀矿资源禀赋特征以及与其他矿产的产出关系等因素,提出两条建议:
首先,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和《核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将伊犁盆地南缘、吐哈盆地西南缘、鄂尔多斯盆地东北部、二连盆地中东部、松辽盆地西南部等地区列为首批战略铀资源国家规划矿区。
其次,明确战略铀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内铀矿勘查开发的优先权。战略铀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内,不再新设新的煤炭、油气等非铀矿业权;对于已设置油气和煤炭等矿业权的区域,应系统开展铀矿资源调查评价,摸清资源“家底”,发现矿产地后加大投入,尽快探明铀矿资源,一方面发挥核工业铀矿勘查专业队伍的作用,同时鼓励油气和煤炭矿业权人合资合作开展铀矿勘查;按照“空间划开、时序错开、综合利用、合理避让”的原则,统一规划、统筹部署,协调开发铀矿和其他矿产资源,并避免造成放射性环境污染。
 
来源为:“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