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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和充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家库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4-03-21

www.haianholding.cn          2014年3月21日       10:46:12       来源:国土资源部



厅属各驻呼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驻呼矿山设计院(所):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家库始建于2000年。十几年来,专家库在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开发及经济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涉及的范围逐年扩大。

  为了进一步适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需要,我厅决定进一步调整和充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家库。请各驻呼企事业单位、各有关驻呼矿山设计院所遴选本单位1945年1月1日后出生(知名专家除外)的专业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把握能力强的具有采矿、选矿、矿产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及经济类专业的专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为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家库人选。于2014年4月10 日前,将推荐的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家推荐表,报厅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处。

  联 系 人:石雪娜

  联系电话:0471- 4215720  4215834(传真)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家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4年3月11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