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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试点“煤改电”采暖采用市场化交易

  • 发布时间: 2018-09-26

山西试点煤改电采暖采用市场化交易

2018-09-26     □记者 梁晓飞 太原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http://dz.jjckb.cn/www/pages/webpage2009/html/2018-09/26/content_47166.htm

记者从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了解到,今年山西首次煤改电采暖用电市场化交易近日完成,打捆后的煤改电采暖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共交易电量8541.5万千瓦时。

据了解,这项试点旨在扩大煤改电实施效果,并帮助新能源企业消纳采暖季集中出现的弃风、弃光电量,推动冬季清洁采暖。

作为试点之一,灵丘县供电公司已与山西省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电力交易协议,将全县煤改电用户采暖电量打捆,与发电企业直接进行交易。协议签订后,煤改电用户冬季采暖用电量电价将执行电厂直接交易价格,暂不执行分时电价,将惠及全县657煤改电用户。

此前,山西制定了煤改电居民采暖用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2018年在太原、阳泉、晋中、长治、晋城、临汾市所属县区以及灵丘县、繁峙县政府部门确村确户范围内的煤改电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范围内试点,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为具备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资格的新能源发电企业,输配电企业包括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方案,对与煤改电采暖用户达成交易的新能源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在电网出现弃风、弃光情况下,将优先调度其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