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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专项规划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 发布时间: 2019-04-15

安徽淮南:专项规划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2019-04-12 14:17:53    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张纯育

文章来源:http://www.zrzyb.net/difanglianbo/20190412_119101.shtml

“这下终于有盼头了,等了几年的安置房也有着落了!”近日,得知安徽省淮南市“金地环球港二期”旧改项目开工建设,家住原淮南师范学院家属区的李教授高兴地说。该项目正是按前不久市政府出台的《淮南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8~2020年)》(简称《规划》),落实低效用地再开发。

淮南市以煤炭电力为主产业,土地利用粗放、城乡建设用地的结构不尽合理,开发利用强度的提升空间潜力较大。根据调查摸排,全市城镇低效用地可实现潜力的地块共有92个,规模可达597.05公顷。对此,该市制定《规划》,计划利用3年时间开展27个城镇低效用地地块再开发,规模220.6公顷。开发后,规划范围内容积率可提高1.6,建筑密度提高10%。其中,住宅用地容积率整体提高1.28,建筑密度降低1%;商业用地容积率整体提高2.5,建筑密度提高35%。

根据《规划》,以下五类用地属于再开发范围:布局散乱、设施落后,与城乡规划用途不符,城乡规划确定需要改造的城镇建设用地;落后于国家产业政策的产业用地;容积率小于0.5的停产或半停产的产业用地;生态红线范围内,需要疏解腾退的城镇建设用地;列入《淮南市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2018~2020年)》的城镇建设用地。

《规划》明确,坚持市场化导向,采取以下3种方式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一是政府收购储备,调整规划后重新投放市场。政府将存量土地纳入土地储备体系,经土地储备后统一向市场供应,市储备机构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和市场投放等工作。二是政府与原土地权利人联合开发。建立由市政府主导、原土地权利人参与的联合开发体,按照“统筹规划、公益优先”的要求,优先保障公益性设施建设,实施区域整体转型开发,政府与原土地权利人共享增值收益。三是鼓励原土地权利人自主改造开发。经政府批准,允许原土地权利人(或联合开发主体)利用已有的存量建设用地对原有的建筑通过拆除重建、拆改结合等途径,改变土地用途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以存量补地价方式进行转型开发,按照“业态引领、用途引导、节约集约”的原则合理规划和布局,促进业态融合、功能复合,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和承载力,实现功能提升、布局优化和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