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综合体”一词去年被正式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距今已一年有余,而其市场探索已然更早,但其作为一种全新概念或业态,目前依然处于摸索中,尚未形成足以为行业借鉴的发展模式,土地问题、三产融合与农民增收等是其中难点,
一、土地问题
土地问题一直被认为是田园综合体落地的难点之一。土地的有效足够供给,成为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关键。
作为休闲农业或田园综合体用地的门类存在多样性,包括农民自有住宅、闲置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但也存在多条用地红线: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超越土地利用规划、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
但政策方面是呈好的趋势的。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政府已予以了用地支持,并探索建立保障机制。2018年的一号文件提出,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
二、社会资本的挑战
乡村已不再是单一的农业生产载体,它还要解决美丽乡村的生态宜居问题,为城市人和周边人群的休闲度假、养身康体等一系列的高潜力价值需求提供载体。这也促推更多的社会资本“上山下乡”,发力田园综合体建设。
田园综合体的业态模式为“农业+文旅+地产”,完善的田园综合体是一个包含农林牧渔、加工、餐饮、旅游等行业,以农村用地为载体,以功能复合化、开发园区化、主体多元化为特征,融合“三生”功能的新型“三农”复合载体。
社会资本进入,为乡村形态改变提供了更多可能。旅游金融投资专家陈宇认为,企业承接农业,可以避免实力弱小的农户的短期导向行为,可以做中长期产业规划,以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方法提升农业产业,尤其是发展现代农业,形成当地社会的基础性产业。
三、农民利益需保障
检视田园综合体成效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农民利益的保障。不管在田园综合体的概念还是落地实施中,农业、农民都处于前置状态,因为农民是田园综合体的核心主体。
但农民利益的保障,并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还包括文化利益。在真正的田园综合体里,不仅有老农民,更有被乡村吸引、愿意从城市回归乡村、参与农村发展的新农民。他们需要在传统与现代间进行文化的构连和融合。实现传统和现代的对接沟通,田园综合体才更具市场价值。
“田园综合体”的提出,就足以表明这种农业发展的模式是很可行的,但是从可行到成功实行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肯定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如果我们有人对这一模式有兴趣,也是不必担忧的,因为新的产业里面才会有更多的机遇。但我们要理性,在了解了可能存在的问题后,再理性地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