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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 发布时间: 2021-02-24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2021-2-24 8:01:53 来源:中国矿业报 本报记者:吴启华

文章来源:http://www.zgkyb.com/yuqing/20210224_66547.htm

国务院2月22日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在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方面提出30条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指导意见还提出,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做好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